为更加有效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减轻群众负担,我省近日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
4月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10号),明确自2022年4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由30元/人次下调至18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扩增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由10元/人次下调至8元/人次(含相关试剂及耗材)。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时,采购扩增试剂价格超过10元的,项目价格自动下浮,确保向群众收取的检测项目费用和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28元/人次。
同时文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应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加急服务等名义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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