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149号)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149号)

当前,经过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本轮疫情播散面广、传播速度快,但疫情总体可控、平稳向好,部分区域仍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实现“动态清零”面临较大压力。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对全市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部分区域人员出行

自10月17日起算,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正常且无疫情传播风险的居民小区,由各开发区、区县(市)统筹,陆续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点对点”出行,减少跨区流动,避开临时管控区域。

二、支持复工返岗

非密接、次密接医务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白名单”企业职工,经所属社区研判,可凭工作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点对点”返岗,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实施闭环管理。

三、动态调整区域管控措施

中原区、二七区为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分类采取“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措施。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各开发区、区县(市)按照“一小区一政策”的原则,精准防控,适时调整管控区域和管控政策。

四、做好流动人员健康管理

加强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医疗救护、快递外卖、环卫保洁等流动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闭环管理。各开发区、区县(市)要为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场所。各类流动人员要提高防护意识,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固定配送区域,减少跨区县流动,不得进入居民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严控人员聚集

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监所、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全市聚集性活动暂停。

六、全力保障群众生活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商超、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经营。街道、社区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做好管控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保障工作,同时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

鉴于本轮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减少流动避免聚集,一起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全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共同努力。

咨询方式:“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郑在办·郑在抗疫”公众号平台。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发表评论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加载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