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主城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2022年第37号
为彻底阻断疫情输入扩散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经研判,决定在全市主城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车辆出行管控。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凭市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绿色通行证通行外,其他市内公共交通和社会车辆(包括私家车、三轮摩托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均不运行、不流动,对违规行驶车辆将进行抓拍。
二、严格加强人员流动管控。主城区范围内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广大居民尽量减少跨县区(功能区)流动、减少外出特别是进入公共场所,非必要不聚集不聚餐。机关事业单位倡导居家办公,企业实行闭环管理和封闭生产,员工点对点上下班。
三、各县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从严落实属地和单位管理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居民、员工管理,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配合的浓厚防疫氛围。各级组织、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服从防控大局,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时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做到不漏一人。对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输入或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上述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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