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

  8月25日,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二七区分中心,工作人员在协助居民办理不动产登记。记者 史长来 摄

8月25日,郑州市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即日起,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区(开发区)分中心开始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并依法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个人办证应到各区分中心

25日一大早,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原区分中心,前来咨询、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络绎不绝。记者了解到,一上午前来办理咨询的人员近百名,主要涉及产权信息变更、二手房买卖产权转移、抵押登记解压、继承产权转移等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25日当天,全市不动产权证的申请量超过1000人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8月20日至8月24日,相关部门与郑州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业务系统对接及登记资料整理、移交,能够有效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安全、持续发证,但由于各个环节需要磨合,如果不是急需办证,市民可 过一段时间再来办理,有利于提高办理效率。

据悉,郑州市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8个分中心(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 受理对公不动产登记业务;各区(开发区)分中心仅受理坐落于本辖区(管理区域)内的涉及集体土地的不动产、涉及国有土地且权利人为自然人的不动产(不含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各类登记业务以及补证、换证、查询等业务。“也就是说,市民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如二手房交易办证、房本遗失办证等,应到各区不动产 登记中心办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

  旧版房产证继续有效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啥区别?手中持有的旧版房产证、土地证需要更换吗?不去换会不会失效?针对市民疑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解 释,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只需要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登记包括土地、房屋在内的不动产信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房产证等各类不动产 权属证书(含他项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房产过户、房本遗失办证等业务,办理时应提供哪些材料?据介绍,所谓房产过户,对不动产登记机构而言,即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需要提供交易双方的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证等)、申请业务的原因证明材料(如交易合 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对于以前房产证丢失、补办不动产证的,按照“老证老办法”的原则,个人需在媒体上刊登公告,7个工作日之后,到各区申请办 理不动产证,没有遗失的土地证需要上交;涉及房产抵押的,需要银行出具相关的函。

此外,新商品房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仍在农业部门受理,待过渡期后改由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机构办理。(河南日报  记者 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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