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彭彬 发自北京 在江苏、北京等多地试点一年多后,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发布通知,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范围推广到全国。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每月最高200元,每年最高抵扣2400元。不过,要想获得抵扣,纳税人需要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多位专家表示,在通知实施前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因为无“税优识别码”,所以不能参与抵扣。
每年最高2400元参与个税抵扣
根据通知,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通知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通知进一步明确,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同时通知指出,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无论是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还是公司为个人购买,或者是公司和个人共同负担,只要符合条件,都以获得抵扣。”财税专家肖太寿向南都记者表示。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律师武礼斌也表示,个人购买、公司为个人购买、或者公司和个人一起负担的商业保险,符合通知规定的条件,均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抵扣需获得“税优识别码”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丁会仁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的操作流程是:个人或者公司购买能够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时,保险公司会开具相应的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识别码。购买保险后可以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税优识别码和相应的材料,财务人员向地税部门提出申请,在计算个税时就可以在税前扣除相应的保险费用。
“纳税人要辨别一款保险产品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最简单的办法是在购买保险时能否取得税收优惠识别码,如果有识别码,可以税前扣除。”丁会仁表示。
据悉,“税优识别码”将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确定后下发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打印在保单上,是纳税人据以税前扣除的重要凭据。因此,今后纳税人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时,均需提供“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优识别码”,以及购买其他保险产品的,将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东部某省会城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不再试点地区的公民,在通知从7月1日开始实施前,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因为无“税优识别码”,因此不能获得抵扣。
“个人或者企业在购买时请查看保单上是否已注明税优识别码。”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刘兵向南都记者表示,保监会已公开五批经营税优健康险保险公司名单,企业可通过保监会网站获取具备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名单。
刘兵进一步表示,个人自行并购买商业保险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保单凭证,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为其税前扣除。单位为员工的购买或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然后再填报扣除。同时,单位购买的部分应先确认为工资收入,然后进行税前扣除。
每月最多节税90元
“三部委通知中有关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扣除的规定,是给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提供了一种限额扣除优惠。”武礼斌认为,政策的出台,对于希望通过给员工购买商业健康险来作为员工福利,或变相工资收入的企业来说,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在该政策出台之前,员工并不能享受每月200元的限额扣除优惠。
“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多层次医疗体系构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江西省省地税局局长张和平6月29日在公开场合表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人群,一年最多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2400元/年,该政策涉及的自然人人数众多,社会广泛关注,扎实落实好这项减税政策,将切实增强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据刘兵介绍,个税最高税率为45%,即最多每月节税90元,而节税90元的前提是200元购买保险支出。
“个人以为,依靠该政策来达到税收筹划少交税款的意义不大。只有每月不超过200,年不超过2400元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刘兵认为,除非却有购买保险的意愿和需要,否则不建议以此进行税收筹划。
“对能够买商业保险的中高收入而言,这点减税无关痛痒,而对低收入人群而言,没有多余的钱去买商业保险,也就谈不上税前再扣除200元。”丁会仁表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抵税政策,整体减税政策有限,更有利于保险行业。
东部某地级市一保险公司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一直在关注政策进展,并开发了一些产品,准备在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发力。
建议简化抵税流程
丁会仁还表示,在此前试点过程中,抵税流程过于复杂,特别是个人投保,须先去社保部门开具证明,然后再去税务部门打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此外,还需健康证明、个税申报等,最后还要去保险公司柜面办理。
三部委发布的通知也显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涉及环节和部门多,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
其中,财政、税务、保监部门要做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解释,优化服务。税务、保监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商业健康保险涉税信息;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保险公司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扣缴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及税务机关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保险公司或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很多人不愿意为了每个月省几十块钱而这么折腾。所以如果程序不简化,这项普惠政策可能会出现诸多问题。” 丁会仁建议有关部门简化抵税流程。
一、政策出来,可以怎么省钱 ?
根据政策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税前扣除。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视同个人购买,按照单位为每一员工购买的保险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并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税前扣除。
举例:小明购买一款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全年共计支付3000元,那么他当年最多可在税前扣除2400元(200元/月)。
假设小明月收入3500元。投保前:按照目前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不需要缴纳个税;投保后:每月扣除200元,每月3300,不到纳税标准,不需要缴纳个税。这一政策对小明而言没有任何影响。如小明月收入3500元以下,也不受任何影响。
假设小明月收入3700元,投保前:每月应纳税所得额3700-3500=200元,按照税率3%来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元;投保后:每月扣除2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3700-3500-200=0元,不需要缴纳个税。每月省6元,每年可以节省72元。
假设小明每个月月薪为5000元,以前每月缴纳个税:(5000-3500)×3%=45元,实行新的政策后(5000-3500-200)×3%=39元,每个月可以少缴6元,全年可以少缴72元。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计算模式,对于高收入的个人,其减免的税负将更加大,尤其是对于处于累进税额边缘的纳税人。
举例:接上例,假设小明每个月的工资为8100元,以前每月缴纳个税:(8100-3500)×20%-555=365元,而现在(8100-3500-200)×10%-105=335,每月可少缴30元,全年可少缴360元。
二.购买了何种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减税 ?
商业健康险包括以下主要险种
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险);
医疗保险(包括一般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保险,范围较宽);
收入保障保险(指个人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长期看护保险(指对丧失生活能力人或老人的护理保障和经济赔偿的保险)。
目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主要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两部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购买了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必须取得税优识别码,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那什么是税优识别码呢?税优识别码是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唯一性、真实性、有效性,避免纳税人重复购买税优商业保险产品,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优识别码,以及购买其他保险产品的,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因此,要辨别一款保险产品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主要看购买时能否取得税优识别码。
三、哪些个人的收入可以享受政策?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
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
取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其中,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是指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所得的个人 。
举例:
小明2018年炒股收入10万元,不能享受此项政策。
小明2018年取得房租收入30万元,不能享受此项政策。
小明2018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元,不能享受此项政策。
四、实务之中如何操作?
1.工资薪金和连续性劳务报酬纳税人自行购买保险产品:
个人直接购买商业健康险产品,取得税优识别码后,应及时向扣缴单位提供保单信息。扣缴义务人应依法为其进行税前扣除,不能拒绝个人税前扣除的合理要求。
连续性劳务报酬纳税人是指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又在单位连续性工作、有购买健康险意愿的个人。在判定上,要看该个人是否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并取得所得。典型人群: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等。
扣缴义务人在扣除时,应在每月200元限额以内据实从个人应税收入中减去月保费支出。
对一次性交一年保费的,分摊在各个月份,按月扣除。
举例:小明购买一年期商业健康险,一次性交费2200元(平均每月183元) ,小明及时将保单交给单位财务人员,单位财务计税时,每月为小明扣除183元。
举例:小明购买一年期商业健康险,一次性交费2800元(平均每月233元),小明及时将保单交给单位财务人员,单位财务计税时,每月为小明扣除200元。
2.单位统一为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产品。
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将单位为每一参保员工负担的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举例:某公司为小明购买了一年期商业健康险,一次性交费2400元(平均每月200元),小明每月工资5000元,则首先应按月将200元计入工资中,小明申报的工资薪金为5200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再将按照扣除限额将200元扣除,即(5200-3500-200)×3%=45元。
3.个体工商户:
(1)查账征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2)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程序相应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3)个体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其享受优惠的流程与企事业单位一样。
个体工商户购险的申报: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在年度申报时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并享受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政策,将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金额填至“允许扣除的其他费用”行(需注明商业健康保险扣除金额),同时填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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